刘芳军 讲师头像

刘芳军自由讲师可咨询

山东省·滨州市 · 男 · 昵称:刘芳军

授课对象:企业内训个人学员

授课形式:线下面授线上直播录播课程一对一辅导训练营

入库证书

讲师入库证书资 料 备 案兹证明 刘芳军 讲师,正式纳入《兆伸讲师网讲师资料库》,资料备案有效。扫码看讲师主页兆伸讲师网www.xinfind.com2026年10月13日入库备案专用章兆伸讲师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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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职意向 · 可接受企业聘任/兼职开放聘任

求职状态在职可兼职
期望岗位培训经理
当前公司山东芳军律师事务所
当前职位律所主任

这位是「企业讲师」,在企业任职且开放接受聘任或兼职授课。企业可优先考虑、直接联系。

擅长领域

企业合规、政府顾问、刑事辩护等

学历

本科/北京师范大学

从业背景

刘芳军,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,199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,1999年参加律师工作,现任山东芳军律师事务所主任,滨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,行政与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主任,山东省律师协会六、七届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,第八届法律顾问专门委员会委员,第九届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,中国法学会会员,滨州市法学会理事,担任沾化区委和区政府一至四届党政一体法律顾问, 三十多家政府部门和企业担任法律顾问,滨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。
刘芳军律师于2003年被滨州市司法局评为“滨州市十佳律师”,至2021年历年被评为省优、市优、区优律师等荣誉称号。其中2017年1月份荣获“山东省优秀律师”,2018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人民监督员。
刘芳军律师从业以来,已办理各类诉讼案件一千二百余件,为当事人累计减少和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。擅长领域为合同纠纷、建设工程纠纷、刑事辩护、公司合规等,其中某公司诉某区政府抗旱防汛指挥部案,作为指挥部代理人,省高院二审胜诉;郭XX故意杀人案、李XX故意杀人案判处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;顾问单位建设工程纠纷在最高院二审维持一审胜诉等。办理的人身损害代位权诉讼案作为典型案例被《最高人民法院报》《法制时报》《齐鲁晚报》《驾驶天地》等报刊登载报道,广受好评。同时为中国散文学会会员,山东散文学会会员,中国诗歌网会员,中国作家网会员。著有散文、诗歌百余篇,出版书籍有个人专辑和与他人合作散文集等七部。现为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,滨州学院人文学院理事,《胶东散文年选》副主编。

证书

企业合规师专业水平证书

创造价值

刘芳军律师为园区、大中型及中小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与争议解决服务,推动企业从被动应诉转向事前合规。服务后,企业合同、用工、项目管理体系逐步规范,同类法律纠纷明显减少;重大招商、投资项目法律隐患提前化解,经营稳定性提升。累计为企业挽回、减少经济损失数亿元,帮助企业降低诉讼、行政处罚带来的资金与经营风险,护航企业项目落地、稳定生产、拓展外贸业务,构建可持续的合规经营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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